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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关于转发天津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报送工作,对本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现将《天津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企业遵照执行,将纳入联合惩戒的信息报送至法制科。
2018年1月24日
(电话:82125056;邮箱:wuqinganjianfz@163.com)
附件:
| 天津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制度的通知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01-26 16: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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