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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现将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质检质〔2016〕221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此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企业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武清开发区企管部
2016年6月12日
联系人: 薄国兵 联系电话:82116628
附件: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6年品牌评价的通知 |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转发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6-06-12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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