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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
根据《武清区人才政策》(津武人才组〔2022〕3号)和《武清区人才认定服务实施细则(试行)》(津武人才组办〔2025〕6号)规定,现启动2026年武清开发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认定工作。请有人才自主认定需求的企业按照附件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2026年3月23日(周一)16: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开发区科技人才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qkfqkjfwb@tj.gov.cn。
联系人:杨志俊、赵颖靖
联系电话:82190631
津武党备【2026】-2-64号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津武人才组办〔2026年〕1号
关于开展2026年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
支持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相关责任科室(部室):
根据《武清区人才政策》(津武人才组〔2022〕3号)和《武清区人才认定服务实施细则》(津武人才组办〔2025〕6号)规定,现启动2026年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条件及数量
(一)支持对象
1. 基层推荐类。本年度基层推荐分为产业发展类、乡村振兴类、公共服务类。
(1)产业发展类。围绕京津产业新城“3+3+4”产业布局,重点支持智能科技、生物医药、高端时尚消费、装备制造、汽车及核心部件、新材料、未来智能、合成生物、新型储能、前沿新材料等产业方向的实体企业。园区、镇街根据企业技术水平、发展前景、综合贡献程度等进行推荐,既考虑已落地成熟的大项目、好项目,也综合考虑新落地的初创期、成长期项目。对于传统产业,2025年以来有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需要相应政策支持的贡献突出企业。
(2)乡村振兴类。结合乡村人才振兴需要,由各涉农镇街推荐示范效果好、发挥作用突出、发展潜力强的优质项目。包括:农产品电商、中央厨房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等特色农产品项目;能够引领带动乡村发展、农民增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企业、项目;推动乡村旅游的旅游项目等。
(3)公共服务类。园区、镇街根据企业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效益等条件推荐。包括:民办教育、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和重点培养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
2. 重点载体类。为推动京津产业新城科创先导区、京津冀智能网联汽车生态港、天津市智能轨道交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武清区泛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各赋予一定自主认定人才名额。经区委人才办同意后,可结合企业实际需求统筹使用。
3. 其他类。经区委人才办审议,取得重大突破或有突出贡献的项目。
(二)评选条件
1. 申报企业需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 对于产业发展类已落地成熟的项目,重点支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①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年产值超过1000万元;②企业技术水平、市场份额等在一定行业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③建有博士后工作站、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市级以上创新平台。
3. 对于新落地的初创期、成长期项目,要具备发展潜力大、成长较好的特点。对于传统产业,企业对属地的综合贡献突出,在行业内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确有人才认定服务需求。
4. 对于乡村振兴类农业项目,均应为区内实体农业项目、企业,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在大运河文化生态发展带建设中,乡村振兴示范效果好、发挥作用突出,能够引领带动乡村发展、农民增收,确有人才认定服务需求;②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带动周边农民就业增收显著,确有人才认定服务需求。
(三)支持数量
按照企业需求和财政资金预算等情况,今年拟支持100家左右重点企业,自主认定1000名左右人才。其中,产业发展类企业占支持企业总数90%—95%;面向镇街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和公共服务类企业、项目占支持企业总数5%—10%。具体数量指标如下:
1. 产业发展类。(1)“一区六园”推荐认定85家左右。其中,开发区45家左右,京津科技谷、新材料和高端装备产业园、京清汽车产业园各10家左右,互联网科技产业园、高村数智创新园、福源经济区各3家左右。各园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认定人才总数不变基础上,最高上浮20%左右企业名额给予人才自主认定支持。(2)镇街推荐认定10家左右。
2. 乡村振兴类。对于乡村振兴类企业、项目,各涉农镇街择优推荐。其中,2021—2025年已享受过自主认定人才政策支持的乡村振兴类企业、项目,一般不再重复推荐。
二、程序步骤
(一)组织申报。各园区、镇街参照《武清区人才认定服务实施细则》(津武人才组办〔2025〕6号)内容,组织所属实体企业、项目申报。
(二)资格审核。各园区、镇街对推荐享受政策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实地踏勘,重点审核企业遵纪守法、安全生产、环保及申报材料真实性。
(三)基层推荐。
1. 镇街推荐(3月23日前)。各镇街党(工)委领导班子研究,并召开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具推荐意见函,将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上报区委人才办。
2. 园区推荐(3月27日前)。各园区按照名额分配,由园区党组织研究,出具推荐意见函,将推荐企业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区委人才办。
(四)专家评审。区委人才办制定评审方案,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镇街推荐的企业、项目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企业建议名单。
(五)复核公示。区委人才办对相关上报材料进行复核,提出2026年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认定。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委人才办向区政府常务会议提交《2026年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建议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自主认定人才政策支持。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
1. 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申报表。
2. 申报企业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在细分行业的技术水平在全国、全市排名相关证明材料或荣誉证书;
(3)企业拥有领军人才和人才团队的相关材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园区、镇街推荐材料
1. 各园区、镇街出具的推荐意见函,内容包括企业推荐理由(200字左右);
2. 相关会议记录;
3. 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认定工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本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平台情况,特别是要掌握好高层次人才对政策需求情况,深入挖掘助推乡村振兴类农业企业、项目,组织符合条件单位有序申报。
2. 区委人才办要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按照专业性、代表性、权威性要求,制定评审方案,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确保评审客观公正。
3. 各园区、镇街要严格按照推荐时间要求,将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区委人才办(区行政中心A楼402室)。
邮箱:wqrcb@tj.gov.cn 电话:82117665、82138707
附:
1. 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申报表
(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类)
2. 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申报表
(乡村振兴类)
3. 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汇总表
(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类)
4. 武清区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汇总表
(乡村振兴类)
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2日
附件(内含全部附表):
关于开展武清区2026年享受人才自主认定支持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津武人才组办〔2026年〕1号).pdf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6-03-15 08: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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