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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政策汇编】⑪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优化营商环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津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2021年7月20日    

工具分类: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对象:在津企业  


No.1

 支持内容

“证照分离”改革是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一类是直接取消审批,对直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二类是审批改为备案,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三类是实行告知承诺,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告知承诺书,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四类是优化审批服务,通过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取消数量限制等措施,切实方便企业办事。


No.2

 条件要求

在津企业。


No.4

 执行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No.5

 联系方式

市政务服务办(联系电话:24538589)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4-29 16: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