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政策汇编】⑪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优化营商环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津政发〔2021〕12号
发布日期:2021年7月20日
工具分类: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对象:在津企业
No.1
支持内容
“证照分离”改革是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分类推进改革。一类是直接取消审批,对直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二类是审批改为备案,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三类是实行告知承诺,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告知承诺书,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四类是优化审批服务,通过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简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取消数量限制等措施,切实方便企业办事。
No.2
条件要求
在津企业。
No.4
执行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No.5
联系方式
市政务服务办(联系电话:24538589)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4-29 16: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