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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政策汇编】⑧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市更新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津政办规〔2021〕10号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2日    

工具分类: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对象: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    


No.1

 支持内容

提出老旧房屋改造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城市更新三方面重点任务,并在规划、土地、金融、审批等关键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No.2

 条件要求

1.老旧房屋改造提升。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没有独用卫生间或厨房的非成套住房,以及经鉴定确定的危险房屋,在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前提下,进行成套化改造,完善功能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力争基本完成保护类老旧房屋改造提升,全面启动改建类、重建类老旧房屋改造提升,其他区参照执行。

2.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针对全市城镇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和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实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3.城市更新。针对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区域内进行的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塑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等综合整治、拆除重建或两者兼顾的规划建设活动,主要包括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包含相应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以及市、区人民政府主导的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No.4

 执行期限

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No.5

 联系方式

市住建委 市规划资源局(联系电话:23460673)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4-04-29 16: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