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落实降低电价政策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企业渡过难关,促进营商环境改善,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大工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价综〔2020〕295号)要求,区发展改革委第一时间对惠企政策进行部署,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价格政策,及时将政策传导至终端用户。

  一、降低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

  自2020年10月5日起,适当降低武清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未参与市场交易的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6662元降低至0.6118元,降低5.44分(具体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水平见附表1)。2020年非采暖季因上游燃气企业对我市实施天然气增供降价方案而增发的天然气发电量,按每千瓦时0.3555元结算。

  二、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44分

  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全市大工业用电价格。自2020年10月5日起,武清大工业用电目录电价水平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44分。

  三、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电网企业应周密组织做好电费结算工作,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价格政策,确保落实到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应及时将政策传递到转供电企业,使他们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各转供电经营者应将降价红利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截留。

来源:天津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25 16: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