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0〕121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重点

  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优先推荐长期扎根贫困地区或服务于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各单位要重点推荐具有比较优势并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产业创新类人才和非公领域优秀人才。本次推荐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予以倾斜。

  二、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能够解决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病毒检测、药物研发等重大课题及人民生命健康难题,为同行所认可。

  对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申报程序。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选填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准备佐证材料。各园区、镇街主管部门对上述申报材料审核后,于3月23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至区人社局专技科邮箱。(另需包含被推荐人选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推荐意见)

  (二)佐证材料。申报人选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在“天津人力社保”APP自助下载)等,要求不超过40页。涉密申报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四、有关事宜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综合考虑推荐人选的论文、获奖、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不搞一刀切。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控制数量,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推荐出来。

  (二)各单位要组织申报人选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核查申报人选《登记表》及其佐证材料,确保真实可靠。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荐资格,暂停其用人单位本年度各类人才专项申报资格。

  (三)《登记表》可从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服务大厅-相关下载”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非公有制单位人选请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产业创新类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在本地电脑安装后即可填报有关信息并生成电子表格。对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需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张慧杰、侯梦然

  联系电话:82138823

  电子邮箱:zhuanyejishuke@126.com

2020年3月3日

来源:武清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0-03-19 09: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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