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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标基础知识



1、什么是商标
商标(trademark或brand),是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能够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商标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具有识别、广告宣传和标示功能。

2、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通过续展申请手续延续注册商标的有效性。

3、商标注册人的权利有哪些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包括:
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4、商标注册人的义务有哪些
(1)商标注册人应当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负责。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时,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2)商标注册人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法律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
(3)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4)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
(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6)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6、商标注册申请的主体资格是什么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注册商标。

7、商标申请如何计件
申请商标注册的,一份申请限制一个商标一个类别,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应提交不同的申请。

8、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特别注意什么
《商标法》第六条: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目前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仅限于烟草制品。
1991年制定的《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9、什么是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
   马德里体系是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它受两个条约约束,即《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申请办理国际注册,可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位于瑞士日内瓦)提交一份注册申请,并可在马德里体系成员国中任意指定若干国家进行注册。
   国际注册的效力等同于被指定国的国内注册。

10、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办理马德里协定国家注册的前提条件是国内企业的商标已在我国注册,取得《商标注册证》;办理议定书国家注册的前提条件是国内企业的商标已在我国申请。

11、商标续展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直至有效期满后六个月,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即可提出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

12、申请商标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现行《商标法》十五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不在变更之列,商标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移转的,也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13、什么情形下要办理商标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为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移转的,也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注: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14、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应注意什么
(1)使用的期限应当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之内,需要据需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原样,不得改变。
(3)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
(4)许可人必须监督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其商品质量。
(5)被许可人不得以许可人的名义使用商标,被许可人要标明真实的厂名、厂址,对消费者负责。
(6)许可人应保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在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期间不得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做出损害被许可人利益的事情。

15、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注册申请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其核准注册的意见,要求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法律行为。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地商标有不同意见地,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16、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有哪些途径
( 1)行政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司法途径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17、当注册商标被侵权时,如何进行行政投诉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者检举。工商所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接受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侵权嫌疑人名称、地址,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地(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识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资料)等等。同时,投诉人也可以通过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的,应当递交书面投诉申请,同时附送其有效的权利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立案处理后,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18、什么是证明商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证明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19、什么是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某一组织的商标。集体商标可以使用于商品,也可以使用于服务。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集体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